案名: | 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动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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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德农(动监)罚〔2025〕 3号 | ||
违法主要事实: | 2025年7月14日17点,本机关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匿名举报称:复兴镇有人卖猪,无动物检疫票。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立即进行调查,经调查,该车仔猪是从毕节市七星关观音桥街道拉运到德江县的,有83头拉运到德江县复兴镇贾村(动物检疫证目的地为遵义市凤冈县龙泉街道,20头未佩戴畜禽标识),39头拉运到长丰乡洞湾村(动物检疫证目的地为德江县青龙街道,34头未佩戴畜禽标识)。 |
处罚种类: | 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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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
处罚日期: | Mon Aug 11 00:00:00 CST 2025 | ||
案件来源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涉案人员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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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吴尚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