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名: |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生猪进场查验登记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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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德农(屠宰)罚〔2025〕 1号 | ||
违法主要事实: | 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3日罗仕明从钱家乡老瓦山自家养殖场拉了6头生猪到屠宰场,以陈文江(以前的合伙人)的名义申报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证明号为52000508025,证明上注明动物标识为***********4548,551-552、556-557、559,罗仕明将6头生猪拉到当事人(县屠宰场)后经查证验物进入屠宰场内。德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场官方兽医在巡场检查时发现罗仕明拉运到屠宰场的6头生猪中,有3头生猪佩戴的牲畜耳标号分别为***********3480、***********3216、***********6810与动物检疫证明上的牲畜耳标号不符。 |
处罚种类: | 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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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
处罚日期: | Mon Jul 28 00:00:00 CST 2025 | ||
案件来源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涉案人员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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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冬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