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案名: 龙里县昌松农资经营部对通过审定但不在适宜种植区域内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龙农(种子)罚〔2025〕5号
违法主要事实: 2025年3月20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到龙里县谷脚镇开展农资市场检查,当日11时许,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对龙里县昌松农资经营部门店经营的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进行检查时,查出推广的杂交玉米种子(无品种名称)30袋,100克/袋,计3公斤,未标注品种名称,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未标注审定编号,未标注检疫证编号,未标注生产企业,未标注种子检测时间,未标注保质期、未标注适宜种植区或,未标注栽种时间,未标注净含量发芽率。种子供货商贵定阿斯诺生物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无品种名称杂交玉米种子来源的说明,证明当事人龙里县昌松农资经营部在店里推广的无品种名称杂交玉米种子30袋(100克/袋)是由贵定阿斯诺生物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分装的杂交玉米种子。种子生产企业贵州黔农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证明,杂交玉米种子来源于贵州黔农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种子名称:贵农玉999,作物种类:杂交玉米种子,审定编号:黔审玉20200010,生产检测日期:2024年10月,保质期9个月,生产企业:贵州黔农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净含量1公斤/袋。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5号审定意见:贵农玉999杂交玉米种子适宜在贵州省的贵阳市、安顺市、毕节市、黔西南州、六盘水市海拨1500米以下区域种植,适宜种植区域不含贵州省黔南州,当事人龙里县昌松农资经营部在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推广贵农玉999杂交玉米种子,是对通过审定但不在适宜种植区域内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
处罚信息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  
处罚依据: 依照 《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依照《贵州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序号第20条
处罚日期: Fri May 23 00:00:00 CST 2025
案件来源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处罚对象信息
暂无涉案人员信息
涉案单位1
单位名称: 龙里县昌松农资经营部
法人: 文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