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案名: 惠水县庭开香农资店对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拆包销售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龙农(种子)罚〔2025〕1号
违法主要事实: 当事人惠水县庭开香农资店经营者庭开香于2025年1月6日从贵定县刘知模处购进不再分装的德克兰进口香菜种子1袋,规格500克/袋,进货价12.00元/袋,所购进的德克兰进口香菜种子用于在龙里县湾滩河镇摆摊销售。2025年3月3日,当事人惠水县庭开香农资店经营者庭开香将已拆包的德克兰进口香菜种子1袋,摆放在龙里县湾滩河镇羊场社区羊铭路摊位上进行销售,已拆包的德克兰进口香菜种子销售出去300克,还有200克种子留存在包装袋内。经庭开香陈述和执法人员核实,庭开香拆包销售了300克德克兰进口香菜种子,销售价2.00元/50克。货值金额按销售价格计算,共计20.00元,销售金额12.00元。
处罚信息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  
处罚依据: 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62条/款5项,贵州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第18条/款/项
处罚日期: Wed May 21 00:00:00 CST 2025
案件来源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处罚对象信息
暂无涉案人员信息
涉案单位1
单位名称: 惠水县庭开香农资店
法人: 庭开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