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名: | 黄远才、黄治共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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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册农(渔)罚〔2025〕4号 | ||
违法主要事实: | 2025年06月20日下午17时14分,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有人在岩架镇弄应村弄应坡围河段大亨茶油厂下面河道内非法电鱼的群众举报线索,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核实。经我局执法人员和岩架镇民警查看,当事人为黄远才、黄治共2人,现场捕捞工具为多功能锂电一体机、一只塑料桶、一根带网兜的电鱼杆,网兜和塑料桶中有渔获物。经查,黄远才、黄治共有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行为。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之规定。 |
处罚种类: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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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
处罚日期: | Thu Jul 24 00:00:00 CST 2025 | ||
案件来源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涉案人员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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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黄远才 |
涉案人员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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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黄治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