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案名: 张文升销售变质产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市监罚〔2025〕123号
违法主要事实: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2025年4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内销售有如下已超过保质期产品:1、规格为“净含量:5Kg克”,生产日期为“2024/02/20”、保质期为“一年”的老顽固液体卷材2桶;2、规格为“2L”,生产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保质期为“18个月”的“立普耐”牌皇冠超白快干银浆漆4桶;3、规格为“18Kg”,生产日期为“20230926”、保质期为“一年”的老顽固防水砂浆2桶;4、规格为“18Kg”,生产日期为“20230916”、保质期为“一年”的老顽固防水防潮涂料1桶;5、规格为“18Kg”,生产日期为“2024/02/19”、保质期为“一年”的老顽固液体卷材1桶。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经批准,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扣押当事人涉案的商品。 经查:当事人张文升在经营期间,通过供货商送货上门的方式购分别购进如下商品并在其所设立的五金店内进行销售:1、以40元/桶的价格购进规格为“净含量:5Kg克”,生产日期为“2024/02/20”、保质期为“一年”的老顽固液体卷材4桶,销售价60元/桶;2、以25元/桶的价格购进规格为“2L”,生产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保质期为“18个月”的“立普耐”牌皇冠超白快干银浆漆购6桶;销售价40元/桶;3、以45元/桶的价格购进规格为“18Kg”,生产日期为“20230926”、保质期为“一年”的老顽固防水砂浆购进4桶,销售价60元/桶;4、以30元/桶的价格购进规格为“18Kg”,生产日期为“20230916”、保质期为“一年”的老顽固防水防潮涂料2桶,销售价40元/桶;5、以40元/桶的价格购进规格为“18Kg”,生产日期为“2024/02/19”、保质期为“一年”的老顽固液体卷材2桶,销售价60元/桶。至2025年04月27日,上述商品已超过保质期,但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仍然经营有如下数量的上述商品:1、老顽固液体卷材3桶;2、“立普耐”牌皇冠超白快干银浆漆4桶;3、老顽固防水砂浆2桶;4、的老顽固防水防潮涂料1桶。上述商品按销售价格计算货值金额共计500元(3*60+4*40+2*60+1*40=500)。由于无法认定其所销售出的上述商品是否超过保质期,导致其违法所得难以计算。
处罚信息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日期: Tue Jul 08 00:00:00 CST 2025
案件来源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处罚对象信息
涉案人员1
姓名: 张文升
暂无涉案单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