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案名: 惠水县绿谷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市监罚〔2025〕41号
违法主要事实: 2024年11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惠水县绿谷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时,现场检查发现该超市货架摆放有以下预包装食品待售:熔岩巧香流心吐司(黑巧克力味)3包;净含量:85克;保质期:90天;其中2包的生产日期为:20240804;1包的生产日期为:20240801.生产者:福建省新麦食品有限公司。至我局检查之日这些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 (十) 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 (四)项规定,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扣押带回。经批准,于2024年11月29日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罚信息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处罚日期: Fri Feb 14 00:00:00 CST 2025
案件来源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处罚对象信息
暂无涉案人员信息
涉案单位1
单位名称: 惠水县绿谷生活超市
法人: 李仁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