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案名: 六枝特区沐民中医诊所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六市监处罚〔2024〕285号
违法主要事实: 2024年1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吴清虎经营的六枝特区沐民中医诊所(以下简称诊所)进行检查,发现该诊所存放药品、医疗器械区域有3种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分别是:医用外科口罩(注册证号:豫械注准20202141081,有效期至2022年9月)、冷敷凝胶(产品备案凭证编号:鲁菏械备20190094号,有效期至2024年1月1日)、冷敷凝胶(产品备案凭证编号:鲁菏械备20180102号,有效期至2023年10月7日);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医疗器械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进货查验记录。执法人员当场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三项对上述医疗器械予以扣押。经初步审查,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报局领导批准,于2024年11月7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上述3种医疗器械均是2021年代理商到该诊所推销免费赠送试用,医用外科口罩(注册证号:豫械注准20202141081)赠送了5包、冷敷凝胶(产品备案凭证编号:鲁菏械备20190094号)赠送了2盒、冷敷凝胶(产品备案凭证编号:鲁菏械备20180102号)赠送了1盒,因未与该代理商达成合作关系,未留下该公司任何信息,也不知道该公司信息名称,无相关票据及供货方资质。截止案发当日,根据当事人口述,上述医疗器械均未对外销售使用,都是当事人自己在诊所自用,其中医用外科口罩超过有效后使用了1包左右;冷敷凝胶(产品备案凭证编号:鲁菏械备20180102号)赠送时因当事人有过敏性鼻炎自己试用过几包,觉得没有效果,就一直没使用过;冷敷凝胶(产品备案凭证编号:鲁菏械备20180102号)赠送了1盒未使用过。当事人开业至今,未对使用医疗器械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因本案涉案医疗器械均为赠送,且未对顾客销售使用,故不存在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
处罚信息
处罚种类: 警告  
处罚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和第八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处罚日期: Mon Nov 25 00:00:00 CST 2024
案件来源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处罚对象信息
暂无涉案人员信息
涉案单位1
单位名称: 六枝特区沐民中医诊所
法人: 吴清虎